李永江律师,现执业于云南彬言无尚律师事务所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南县资深律师。在律师执业过程中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,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。擅长: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、合同纠纷、债务债权、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永江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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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326201210941795
执业机构:云南彬言无尚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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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,何姓老荣民因火灾意外身亡,何再娶的陆籍王姓配偶不识字,要继子协助处理遗产,未料继子却趁机将她排除继承,变卖生父的房产、私吞200多万元(新台币,下同)房款,因继子避不见面,她寻求法扶协助,向法院提告要求继子返还遗产,一审判何子需还部分房款。
8旬何姓荣民与前妻育有一子,6年前返回大陆探亲时结识陆籍王女并结婚,3年前何姓荣民住处火警,何不幸丧生,留下王姓妻子与独子办理后事。
王女向法院表示,她不识字,丈夫过世后,交代继子要处理遗产继承事宜,继子却在丈夫死后3个月,把丈夫位在屏东的房产变卖,私吞265万房款,将她蒙在鼓里。她多次询问继子,继子避谈,她向法律扶助基金会求援,律师向法院声明王女的继承权,向继子提出返还遗产告诉。
何的儿子指出,自己曾向银行贷款88万元借父亲,让父亲买房产生活,父亲生前未偿还借款。父亲意外死亡,他变卖房产所得扣掉丧葬等费用及父亲的银行欠款后,仅剩约93万,差不多是父亲欠他的借款,应归他所有。
台南地院法官认为,何再娶的妻子与儿子对遗产各有一半继承权,何的儿子没有借据证明亡父生前有借款,判决何子需将变卖父亲房产所得,返还一半给也有继承权的王姓继母,仍可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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